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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将陈佳蓉等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2-01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辅导员,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团组织推荐党的发展对象人选、党支部综合测评,拟将陈佳蓉等15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(详见附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,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5日。

欢迎广大党员、同学通过电话、邮件或直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。

法经学院党委办公室:黄家湖校区法经学院41419办公室、

联系电话:027-68893313

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 

附:拟列为发展对象人员名单(以姓氏首字母排序)

    陈佳蓉、程羽晨、党  鑫、杜存兰、郭丹丹、蒋焕焕、金纯明、雷  雨、李依宸、庞乔月、

    孙锦焕、王文英、杨  蕙、杨  森、曾川钰


(审核人:米粒av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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